印度

印度专利局(IPO,隶属于专利、外观设计和商标总局CGPDTM)是印度的专利主管机构。印度专利制度仅提供保护期为20年的发明专利,不设实用新型制度。印度专利法在创新激励、公共健康、技术可及性和本土产业政策之间保持着极具特色的制度平衡,因此其在医药与软件领域的审查尺度长期被认为是全球最具本土特色、也最具政策敏感性的体系之一。

在制药领域,印度专利法中著名的第3条(d)款(Section 3(d))几乎成为全球医药专利讨论中的标志性条文。该条款旨在抑制“专利常青化(evergreening)”策略:对于已知物质的新形式,如新的盐类、多晶型物、酯、异构体、代谢物、粒径形式等,除非能够证明其相较于已知物质在“疗效”(efficacy)上具有显著提高,否则通常不能获得专利。正因如此,大量在欧美可能获得授权的医药外围或改良型专利,在印度往往面临更严格的挑战。在软件与计算机相关发明领域,第3条(k)款明确排除了“计算机程序本身”、数学方法和商业方法。尽管印度专利局近年来持续发布计算机相关发明审查指引,但总体上仍强调权利要求不能仅停留在抽象算法或商业逻辑层面,而应体现可识别的技术特征与技术效果。

印度的异议、实施与公共利益导向机制同样极具特色。印度同时保留授权前异议(Pre-grant Opposition)和授权后异议(Post-grant Opposition)两套制度,其中授权前异议长期是医药和高竞争行业中极具实务杀伤力的程序工具。与此同时,印度仍保留专利“工作实施”申报制度(Form 27),但近年的规则修订已对其申报周期、内容和合规方式作出重要调整,企业在印度开展专利布局时必须结合最新规则动态审视合规义务。再加上印度强制许可制度的公共利益取向,这些制度共同决定了印度专利体系并非单纯的“保护型制度”,而是一个高度强调技术落地、市场可及性与政策平衡的战略型法域。